摘要
2011年3月8日证监许可[2011]335号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你公司报送的《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二、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增持福建龙溪轴承(集团)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3期37-37,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