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3月16日证监许可[2011]383号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山鹰[2010]3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000万股新股。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3期76-76,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