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3月17日证监许可[2011]417号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请示》(德力字[2010]5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200万股新股。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3期90-90,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