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4月28日证监许可[2011]626号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100万股新股。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4期131-131,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