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6月2日证监许可[2011]862号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申请》(恒证字[2011]3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证监发[2007]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6期7-8,共2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