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7月20日证监许可[2011]1127号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申请报告》(株旗股[2010]6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6,800万股新股。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7期40-40,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