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8月24日证监许可[2011]1338号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募集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请报告》(泰达宏利(函)字[2011]第1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8期137-138,共2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