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12月1日[2011]35号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吴建敏涉嫌违规持有所审核上市公司股票,经查属实,吴建敏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证监发[2007]94号,以下简称《工作规程》)第十三条并购重组委委员"不得持有所审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的规定。根据《工作规程》第三十三条"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12期1-1,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