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年12月16日[2011]37号现公布《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运用在香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试点工作,现就实施《基金管理公司。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12期3-4,共2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