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12月26日证监许可[2011]2105号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申请报告》(国富字[2011]20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12期133-133,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