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4月,我国推出股指期货,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因而基本成形。引入做空机制的股指期货市场带来了对于新型跨市场风险的隐忧。为了有效防范和监管跨市场风险,促进股指期货市场风险管理功能的更好实现,应当找出跨市场风险的制度根源,通过理论转向建立跨市场监管思想,通过制度供给为跨市场监管提供立法支持,通过环境培育提高市场透明度,实现信息公平。
出处
《中国证券期货》
2011年第4X期24-26,共3页
Securities & Futures of China
基金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103008)"金融创新下的期现跨市场信息监管法律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