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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建立特留份制度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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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特留份实质上是对遗嘱自由的限制,要求遗嘱人须留出一部分财产,给特留份权利人,以维护特留份权利人生活之必须。特留份制度对于维护家庭和谐,保障法定继承人合法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今世界大多是国家都设有特留份制度。由于我国继承法的实施受当时社会现实的制约,未能在继承法中确立特留份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全球一体化趋势,我国继承法中必留份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所以建立我国的特留份制度也就势在必行,本文从特留份概念,特征,及其存在价值来论证我国建立特留份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作者 李刚
出处 《中国证券期货》 2012年第05X期258-258,共1页 Securities & Futures of China
  • 相关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3

  • 1潘毓霞,伊始.法院为何将百万遗产判归小保姆[J].法苑,2000,(11).
  • 2陈棋炎,黄宗乐,郭振恭.《民法继承新论》.中国台湾三民书局,1999年版,第453页.
  • 3戴炎辉,戴东雄.《中国继承法》.中国台湾,1998年版,第308页.

共引文献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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