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家的"道德"是一个哲学范畴,儒家的"道德"是一个伦理范畴,法家的"道德"是一个法律范畴。西汉时期,道家的"道德"哲学理念逐渐被儒家和法家吸纳而成为社会伦理和法制的基本原则。从周敦颐到张载,从陆九渊到王阳明,中国"道德"概念完成了"本体论"—自然人性论的艰难历程,尤其是王守仁的"心物合一"理论将道器融为一体——从而使道与德融为一体。正是在心学的意义上,"道德"即"得道"。
出处
《中国证券期货》
2012年第09X期253-254,共2页
Securities & Future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