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运用指数法依据2006年全球倡议组织(GRI)发布的《可持续报告指南》(第三版)—G3对比分析了71家A+H股上市公司与配对的同行业A股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情况。研究结果显示,纯A股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状况与A+H股上市公司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双重上市在5%的统计水平上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状况,A+H股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情况明显好于纯A股上市公司。
出处
《中国证券期货》
2012年第11X期18-18,20,共2页
Securities & Futures of China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环境绩效信息披露
利益相关者回应及改进--基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视角"(09YJC630005)
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A+H股上市公司不同上市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比较研究"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