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对商事纠纷案件数量、涉案金额与中国经济发展相关性的实证分析,指出商事纠纷案件数量、涉案金额与GDP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表明了经济发展是商事纠纷案件变化的主要因素。同时,商事纠纷主要类型案件的数量变化与中国经济改革路径之间也存在密切的联系,其中,中国金融市场渐进式的改革模式使金融纠纷案件呈现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多,其他股票、证券类金融纠纷案件少的特点;而政府主导的国有企业改革则使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呈现出政策性破产案件多,常规破产案件少的特点;最后,先交易改革后产权改革的增量改革模式则使商事纠纷案件呈现出债权纠纷多而产权纠纷少的特点。此外,政府、文化以及非正式制度等非经济因素也是商事纠纷案件变化的原因。
出处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10年第2期47-76,共30页
Sun Yatsen University Law Review
基金
2008年度李胜兰教授和周林彬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法律制度与中国经济发展的实证研究》的中期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