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已经发展了六个年头.期间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民政部制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各地民政部门在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广泛深入的、反复的宣传发动,不断地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理解,积极地组织、引导农民群众投保,才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得以生根、长叶、开花、结果.然而,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身没有国家法律、法规的保证,其性质、地位没有法律的确认,基金运营渠道没有法律的界定,使其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影响,阻碍了这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1997年第5期7-12,共2页
China Social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