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50年代是我国人口峰值的中前期,在近20年内,随着这一人口群在没有社会保障机制的前提下步入老年,农村社会养老问题将从隐性走向显性,直赴社会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等各部门,能否解决,举足轻重;如何解决,则需举局审视而后抉。尽管国家已推出了农村社会养老个人投保策略,但因其旨在单一的自我积累,步履维艰。除行政影响力未到位和社会养老意识缺乏的原因外,重要的一点,是因为社会补偿的缺席,以及“保富不保穷,保少不保老”的现实,使重中之重的中老年成为这种策略无法顾及的“空档”。 作为国家出台的社会保障策略,一般都是由个人积累和社会补偿这两大部分构成,尤其是发展中的我国,更不例外。在这个意义上,所需选择建立的应是双层养老机制。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1998年第3期12-13,共2页
China Social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