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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放宽房地产产权证发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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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市正在逐步放宽发放房地产产权证的条件,许多昔日被视为“禁区”的规定已经被打破。 深圳市自1989年开始发放产权证以来,进展比较缓慢,一年平均发证15000余本。由于此方面规定的条文颇多,不少业主办证受阻,形成房地产产权实际拥有而又得不到承认的局面,既不能买卖和抵押,又不能赠与和交换,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对此,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最近打破了框框,制订出一系列更符合实际,更开放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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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外房地产导报》 1994年第25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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