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公告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对下列申请人申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已经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送达我局测绘产权处。
出处 《中外房地产导报》 1995年第10期56-5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