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前联邦德国的住宅立法 重视立法是战后联邦德国住宅建设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保证。国家在住宅建设的每个阶段,都是通过立法来确定重点,制定政策和措施。 1950年4月,前联邦德国颁布了第一个住宅建设法。颁布该法的主要目的是“把住宅建设作为紧急任务予以优先重视,建造住宅的面积,设施以及房租必须适合各个阶层居民的需要及可能。”该法体现的主要方针是,统筹兼顾,以大众化住宅为主。该法规定:(1)大众化住宅的建筑费用全部由政府投资,凭低收入证书供应,实行低房租,暂时免税;(2)减税优待住宅,由政府提供部分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