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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房地产税收体系及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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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美国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构成 (一)房地产所得税 房地产所得税包括房地产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公司所得税两种。房地产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主要包括:投资入股的房地产股息收入、房地产投资利息收入,房地产经营中已实现的资本利润所得、佣金、汇利等。其税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分别按纳税义务人以不同身份设四档税率,即15%、28%、33%、38%。房地产公司所得税的课税对象主要包括经营所得、资本利润。
作者 陈平川
出处 《中外房地产导报》 1996年第23期29-3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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