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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土地重划法概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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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农地重划 农地,农业用地的简称,是指供农作、森林、养殖、畜牧及与农业经营不可分离的农舍、畜禽舍、仓储设备、晒场、集货场、农路、灌溉、排水、渔用码头及其他农用的土地。农地重划有广义和狭义之别。狭义农地重划是指对农地的交换分合和区划整理。广义农地重划包括农地的交换分合和区划整理,以及兴建交通水利等公共设施。台湾的土地重划最先是从农地重划开始的,然后推行到市地重划。农地重划的目的是促进农业用地的有效利用。
作者 罗家山 于可
出处 《中外房地产导报》 1996年第24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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