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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物业管理的消费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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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般认为,花钱买房无非有两种意义,一是投资增值,二是实现消费。当这种认识走向极端时,就会把获得房屋产权视为投资增值的开始和消费行为的结束。基于此种认识,人们就很难接受物业管理这种消费形态了。十之五六的入会说:“房子都是我的了,还给你交什么管理费”。
作者 曹阳
出处 《中外房地产导报》 1998年第20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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