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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的市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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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明确规定,市民对城市规划有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 为能建设一个公众满意的美好家园,该《条例》规定,深圳市规划委员会在审议全市总体规划草案前,应将规划草案内容公开展示30日。
作者 冯雁军
出处 《中外房地产导报》 1998年第23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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