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土地出让金分期付款应慎行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笔者注意到,近期业内常有将“土地年租”与“土地出让金分期付款”两个词混同使用的。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第一,使用土地的周期不同。年租制的租期应短于目前的土地出让年期,因为,在确立土地年租关系时,谁也无法预计未来数十年的地租水平的变化。
作者 赵红梅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中外房地产导报》 1998年第24期12-13,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