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售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经下简称“公房”)是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去年7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在宣布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同时,原则上明确了已购公房上市的政策,在各地都紧锣密鼓制定公房上市的措施并付诸实践的同时,已有不少人注意到,公房上市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路上都陷入两难境地。 一方面,政策面将住宅建设定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住宅产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住宅建设需要大量的投资,及时出售住房,收回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