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已成为继1994年改革以来税收增长最为强劲的税种之一,目前已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我国个税起步相对较晚,不够成熟,新税制的实施虽然对免征额及税率结构进行了适当调整,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本文就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在征收模式、免征额的认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今后个税制度的改革完善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探索。
出处
《中外企业家》
2012年第01X期60-60,66,共2页
Chinese and Foreign Entreprene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