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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异同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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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是是民法中两个不同的法律制度,均指在出现了来自外界的不能预见或克服、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障碍时,为了体现公正、公平原则而适用的法律制度。虽然两者具有一些联系和重叠,但是却不能完全等同,两者的地位、作用不可互为替代。
作者 史大贤
机构地区 四川大学法学院
出处 《知识经济》 2009年第9X期29-29,共1页 Knowledge Econom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编著,孙礼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立法资料选[M]法律出版社,1999.

共引文献4

同被引文献51

引证文献4

二级引证文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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