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伦理学这门学科首次在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克伦理学》中独立成型、而在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中才获得了完全的独立性。以G·E·摩尔的《伦理学原理》为标志 ,元伦理学思潮兴起。元伦理学家们通过对道德语言的逻辑分析对伦理学的性质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首先 ,他们都反对传统规范伦理学 ,认为传统规范伦理学无法逃脱“自然主义的谬误” ;其次 ,在关于伦理学是否一门科学的问题上 ,直觉主义持肯定态度 ,而情感主义则反之。黑尔分析了道德判断中的祈使部分和陈述部分 ,提出了他的普遍规定主义主张 ,预示着元伦理学在反省自身之逻辑基础之后向规范伦理学回归的倾向。维特根斯坦则严守语言所能言说的界限 。
出处
《浙江学刊》
CSSCI
2002年第4期23-26,共4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