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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当地政府 争取部门配合 落实归口经营——高州市烟花爆竹专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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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烟花炮竹是一种特殊商品,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实行特殊政策管理。自1999年国家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后,重新明确了烟花爆竹归口供销合作社经营。
出处 《广东供销》 2002年第4期21-33,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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