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应当理解为知识劳动价值论。应当把劳动、劳动力、劳动者理解为知识劳动、知识劳动力、知识劳动者、社会必要知识劳动有劳动二重性。全社会的具体知识劳动联合为一个分工协作系统。企业也是各种知识劳动者的联合体 ,是投资家 (具备投资知识 )、企业家 (具备投资、市场、组织等等知识 )、工人(具备操作投资知识 )、管理者 (具备管理知识 )等的联合体 ,不存在剥削。应当把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理解为个别知识劳动与社会知识劳动 ,两者之间有个转化过程。政府不是拥有全部知识劳动的全知全能者 ,政府提供的也是个别知识劳动 。
出处
《学术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5期36-42,共7页
Academic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