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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语言表达的“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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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任何客观事物(包括情感)都有一个“度”。这个度反映在思维(内部语言)方面可称“维度”。这个“维度”现下虽已经引申为“在总本内部一个方面”的意思,但仍有“刻”度、程度、力度、限度、幅度”等的表述。在语言运用中,为了比较恰当、妥贴地表达思想和情感,还要有一个“适度”。这个适度,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凡》中归结为“适应”。适应的对象是“题旨情境”。
作者 照泉
出处 《语文知识》 2002年第2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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