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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如何核算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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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租金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某事业单位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设备一台,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为400000元。分四期付清。每期支付租金100000元。发生运杂费、安装费15000元,已通过银行付讫。按照制度规定。
作者 王留根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2年第9期51-52,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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