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权是人作为人所具有或者应当具有的一切权利的总称.这一概念包容性极强,层次也很繁杂,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道德性和法治性,应然性和实然性,抽象性和具体性.司法是保障人权最基本、最重要和最终的途径.但司法保障的人权仅限于法治意义上的人权,即法律权利,其前提是法院审判要公正独立以及政府行为具有可诉性.其基本理论基础是诉权或者获得司法审判权是现代法制中第一制度性人权.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权的司法补救也具有了重要的国际意义.最后简略谈谈中国的人权司法补救现状及努力方向.
出处
《凉山大学学报》
2002年第4期32-35,共4页
Journal of Liangsha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