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实行了20多年的运动式的计生管理之后,从2002年9月1日起,中国首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相配套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此举标志着中国计划生育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正如一位副县长所言,《计划生育法》提供了一个努力的正确方向。但对于贫困地区来说,需经过两三年的适应期,计划生育才有可能逐渐走向规范化的法治道路。请看《南方周末》记者对西部某县的采访报道。
出处
《中国老区建设》
2002年第10期9-11,共3页
China’s Construction of Old Revolutionary Basic Ar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