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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会计核算方式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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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型公司为了发挥其规模优势,往往将公司总部定位为投融资中心,所属事业部、分/子公司定位为成本/利润中心,集中所有分/子公司的资金统筹规划运作,以达到资金管理整体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在我国目前的金融发展阶段,国内大型公司在全国甚至跨国范围内还达不到实行完全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要求,多采用资金差额集中的管理方式,即分月集中各分/子公司的利润、折旧等非现金成本,季度、半年或全年进行清算.这种集中大大提高了公司总部的强化资金管理、统一投融资决策的作用,同时降低了公司整体资金占用.但一些公司在处理资金集中管理、使用与会计核算的关系中,混淆了以资金管理为对象的财务管理和以资金运动的信息流为对象的会计概念,导致分/子公司的权益变动,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分公司、子公司由于法律地位的不同,应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模式,以避免与《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产生冲突.本文就大型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几个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0期42-43,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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