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变化
前已述及,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项会计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企业会计制度》根据重新定义后的会计要素,对其相关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作出了系统而又具可操作性的规定.《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当是真实的、完整的.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不要求编制和提供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企业除外).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和其他有关附表.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0期69-72,共4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