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历来强调企业会计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条指出“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把国家这一特殊的信息使用者放在首位,而《会计法》第一条则明确其目的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但是,企业会计的确认、记录、计量与报告限于某一会计主体,属于微观范畴,而市场经济秩序问题属于宏观范畴,两者之间的联系仍然有待于理论上的澄清。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0期3-6,共4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