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韩愈《师说》“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不耻相师”中的“巫医”,现在流行的解释有两种:一种释为巫者、医者两种人;一种主张释为一种人。后一种意见带普遍性。到底怎样训释妥当?让我们先稽考一下“巫医”流变情形。在春秋以前,“巫”、“医”两种职业联系密切,清人刘宝楠在《论语》“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下注曰:“言巫医之事,皆能治疾”(见《论语正义》)刘向《说苑·辨物》云:“吾闻上古之为医者曰苗父。苗父之为医也,从菅为席,以刍为狗。
出处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2年第4期86-87,共2页
Journal of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