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半个世纪之前,语言学家陈望道先生认为,在积极修辞里,“现实界所不曾经见的现象也可以出现,逻辑律所未能推定的意境也可以存在”;所以,对于这类修辞,“多不用三段论或什么分析”。(《修辞学发凡》1979年9月新一版)事实上,积极修辞作为一种思维形式,如同其它思维形式一样,必然具有一定的逻辑结构,可以作不同层次的逻辑分析,受到相应的逻辑规则的制约。随着形式逻辑在现代的发展。
出处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3年第2期33-35,26,共4页
Journal of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