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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信封保质期”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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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某报曾刊登过一篇文章,大意是:看见过食品有保质期、化妆品有保质期,最近却看到了信封上竟然也有保质期。难道信封也能过期?其实是这位作者搞错了,他把信封的监制有效期理解为信封的使用有效期了。实际上,犯这样错误的也不单是客户,我就碰到过这样的营业员,她说我的标准信封已过期三年,不能再用,我只好在她那儿重新买了一只。类似突出的问题还有报纸的刊期。我曾在多个邮政职工培训班上提问:“‘周五报’一周出几期报纸?”结果竟然有一半左右的职工回答是“一周出一期”,而目是“星期五出版”。
作者 刘培彦
出处 《中国邮政》 2002年第11期22-22,共1页 China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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