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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堂,“走新”更要“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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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音乐课堂是实现音乐教育教学目标的主渠道。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提出:音乐学科要“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敢于创造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要求“教师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感悟体验、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创造性地学习音乐。”
作者 徐晓玲
出处 《儿童音乐》 2019年第6期56-61,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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