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普通语言学理论中对“文字”的定义 ,是以西方语言文字的关系为依据的。西方文字的拼音形式 ,适合西方词形屈折变化的语言 ,文字通过记录口语来表达意义 ,是依附于口语形式的。而汉字的方块表意形式 ,适合汉语形态简单而含义丰富的特点 ,文字直接传达意义 ,独立构成书面语言 ,不依附于口语。中西文字的这种差别 ,本质上是文化的差别。因此 ,汉字的文化定义应该表述为“汉字是汉民族思维和交际最重要的书面符号系统”。而普通语言学也有必要重建文字理论 ,摆脱长期以来狭隘的“语音中心论”。
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2002年第6期152-157,共6页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