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婚姻法修正案的出台和最高人民法院对修正案的具体司法解释,婚前约定大有热升趋势。仅成都市公证处接办的2001年婚前财产公证个案就比2000年增长了37%。现在,人们心目中婚前约定的内容,已经远远超出了固定财产分配的特定范畴,对姓名权、生育权、居住权、赡养义务甚至称谓以及将来婚姻一旦破裂有可能引发的夫妻间最复杂,最难以解决的问题,全部丑话说在前面,防患于未然。财产是财产,感情是感情,这已经是当今婚姻。
出处
《中国社会导刊》
北大核心
2002年第2期58-61,共4页
China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