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秦汉王朝统一南岭开通潇贺古道以来,南岭民族走廊中段的贺江流域形成了多民族多族群杂居的格局,这里的汉、瑶、苗、壮等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留下了大量明清以来的契约文书。通过梳理发现,各族群的妇女们积极参与社会经济事务活动,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拥有了婚姻自主、不动产的买卖、充当中人等权利地位,与清水江文书中所体现妇女的权利大同小异。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25-130,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10YJA85002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5YJC86002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13XMZ042
13XZS014)
广西高等学校立项科研项目(201204LX465)
南岭走廊族群文化研究基地科研项目(2015kf10)
贺州学院科研项目(2011SKKY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