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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案例教学法是不够的——论以行政诉讼制度为主轴的行政法教学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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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相较于其他法律课程而言,行政法教学显得更为困难一些。长期以来,从事行政法教学的教师都较看重案例教学法,这是由于案例的直观与生动而导致的。但是,目前通行的案例教学法还是沿袭了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思路,不能很好地养成学生在学习行政法时应具备的思维方法。以行政诉讼制度为主轴的行政法教学新思路,可以帮助学生以更为系统的方式思考行政法问题,并加深对行政法理论的理解,进而提高运用能力。
作者 向达
出处 《教育教学论坛》 2016年第32期192-193,共2页 Education And Teaching Forum
基金 湖北警官学院2014年度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公安院校的法律通识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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