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院校涉农专业经济法教学目标建构应契合涉农专业特点,同时需要拓展"传达法律规范"这一目标,通过结合法源、法律精神及不同法系等内容深究"法律规范"产生及变动的原因;并且有责任提出"法律规范"效用发挥的前置命题,即法律信仰、经济法律思维、和法律操作技艺等法学培养目标。这些目标需借助以能力测试为核心的多元考核方式来实现。
出处
《山西农经》
2016年第1期119-120,共2页
Shanxi Agricultural Economy
基金
山西省教育厅重点教改项目(J2014025)
山西农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PY-20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