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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经营性车辆交通事故中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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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当前的交通事故处理实践中,对于非经营性车辆的车损事故,除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外,对于无责任方在车辆维修期间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没有一个具体明确的法律解释,以致在交通费的补偿主张上会出现同案异判现象。本文从司法实践中提出"租用同等档次车辆"作为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为宜"的观点并进行论述。
作者 罗一翔
机构地区 江西财经大学
出处 《山西农经》 2016年第4期91-91,共1页 Shanxi Agricultur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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