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新生事物,在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法律制度不健全、行政色彩浓厚、功能定位不明确以及组织自身能力建设不足等问题。本文据此提出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功能定位、淡化行政色彩、加强其自身建设等对策,以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
出处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5期152-153,共2页
Journal of Bohai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5lslklzizzx-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