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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主义精神在舞蹈教学中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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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世界的飞跃式进步,竞争变得日益激烈,进而引起人才的竞争,这也就给我国的教育事业提高了要求。为了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多方面的人才,教育教学必须转变教育理念,转变教学模式,实现以人为本的素质化教育,实现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传统的单一的应试教育模式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素质化的教育坚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本主义”,让人本主义精神贯穿教育教学的始终,倡导以学生为中心,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兴趣,挖掘学生的潜能,最终实现教学民主化。早在20世纪50、60年代,美国就出现了人本主义,以个人为中心,强调人的尊严,注重个人的价值,通过个人的创造力实现其人生价值,发挥自己最大的潜能。人本主义精神是个体的表现,是人内在潜能和创造性思维的开发和外在表现,舞蹈就是最真实的体现。舞蹈是一门艺术,是人通过肢体和舞姿来呈现内在的快乐与悲伤,是“以人为本”最直接的体现,因此,在舞蹈的教育教学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强调以人本主义精神为主题,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拓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他们懂得用肢体语言去感悟舞者的内心情感,从而鼓励学生通过肢体语言去表达自己的内心,实现民主化教学,最大程度的挖掘学生的潜能。
作者 丁莉
出处 《神州》 2016年第11期72-7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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